深达声A(000007)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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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 00:16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深达声(资讯 行情 论坛)A 证券代码:000007公告编号:2005-014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传票『案件号:(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448、449、450、451号』,该院已于2005年 11月14日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深圳市分行")、深圳上步支行 (以下简称"上步支行")起诉本公司借款纠纷一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本案有关当事人: 1、原告基本情况: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负责人曾小平,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建设 路2022号国际金融大厦;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负责人曾钰恒,住所地:深圳市华富路 1006号航都大厦二楼; 2、被告基本情况: (1)、本公司:借款人; (2)、新疆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邦武,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市 奇台路80号宏业大厦;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在本案中为本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有关案由: 本公司先后于2003年6月27日向深圳市分行借款2250万元,期限为12个月;2003年10月 31日向深圳市分行借款4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2003年9月19日向深圳市分行借款4600万元, 期限为12个月;2003年7月31日向上步支行借款21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上述借款全部由本 公司原控股股东新疆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借款已于以前年度全 部逾期未能归还。 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于2005年9月19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本公司偿还上述借款本金12950万元、利息(暂计至2005年8月1日)1007万元;2、新疆宏 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案件诉讼费用由本公司及新疆宏大房地产 有限公司连带承担; 三、案件审理情况: 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庭审阶段。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没有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2、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民事起诉状; 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1 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