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股改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方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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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3: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阳光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1月21日刊登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在总结广大投资者的意见
现调整为: 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流通股股份总额136,501,092股为基数,由包括燕赵公司在内的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45,045,360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3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剩余110,493,828股股份的性质转变为流通股,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现调整为:阳光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出了法定承诺。除此之外,燕赵公司、首创置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还分别作出如下特别承诺:自阳光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5年内,其所持有的阳光股份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转让,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元/股(如阳光股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或股票分红方案、配股等,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做相应除权调整)。燕赵公司(或首创置业)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燕赵公司(或首创置业)将卖出资金划入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