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东持股冻结情况的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0:37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05-11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东持股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有关公司股东持股冻结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接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依据民事裁定书(<2005>沪仲案第525号裁定书)冻结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市通百惠服 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境内法人股43,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5%),冻结期限自 2005年10月20日起至2006年10月19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