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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00:37 深圳证券交易所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自公司董事会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公司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渠

  道广泛地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非流通股股东经过反

  复权衡后,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由董事会做出公告。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更有利于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中的利益。

  (三)我们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修订稿。

  (四)本独立意见是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

  的修改。

  独立董事:李永进张浩杨纪朝

  二OO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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