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股份(000530、200530)股改说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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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02: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改革方案要点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在A股市场的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A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
除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均为募集法人股股东,该部分募集法人股股东是本公司初始发行时,经大连市体改委(大体改委发股字(1993)7号)文件、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大证办发(1993)13号)文件批准,向社会法人和社会公众股实行溢价公开发行。鉴于本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不仅认购价格与公众流通股股东一致,而且未享有流通权,故不向本公司流通A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同时也不享有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所作的对价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在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承诺义务之外,特别承诺:持有的大冷股份国家股将在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6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2月29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27日-29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大冷股份”股票自2005年11月28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12月8日起复牌,此段时期为相关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年12月7日之前公告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与流通A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大冷股份”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大冷股份”股票停牌。 五、关于“大冷B”股票正常交易的事项说明 为了充分保护B股投资者权益,“大冷B”股票在大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期间继续正常交易。 六、本次改革相关费用说明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