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000850)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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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02: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保持不变,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非流通股份按1:0.6154的比例进行缩股,缩减股份总数为145,173,425股,该方案相当于流通
二、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华茂集团作为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的承诺义务外,还作出如下额外承诺: 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未按上述承诺规定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华茂集团做出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9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年12月28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26日~2005年12月28日。 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11月28日起停牌,最晚于2005年12月8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5年12月7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