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型材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 00:17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资讯 行情 论坛)公告编号:2005-25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1月25日(周五)上午9:00时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受公司董事长李顺安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纪勤应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98,01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475%。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0.010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并聘请中国工商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发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并聘任中国工商银行担任主承销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协议和发行文件,并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履行信息披露程序等。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98,017,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7,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项振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