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000600)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2:2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份的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股份对价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1月25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5年11月28日。 5、2005年11月28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5年11月28日。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5年11月28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