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63) 中兴通讯: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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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1:1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兴通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1月14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A股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现根据沟通结果,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 现调整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5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特别承诺事项的调整 现调整为: 大股东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中兴通讯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内,若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该等股份的,出售价格将不低于中兴通讯董事会初次公告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中兴通讯A股6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26.75元的115%即30.76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若有违反该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入中兴通讯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