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修订方案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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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 00:31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修订方案的意见 本公司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经过充分沟通,决定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修订方案仅对对价安排的数量进行了调整,由原方案的"流通股股东持有的 每10股股票将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股份总数为11,180,893股",调整为"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股票将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2.8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总数为12,522,600股"。 上述调整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维护的 德赛电池的股票价格。本人同意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上述修改。 (此页无正文,系《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修订 方案的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按姓氏笔划为序): 杨绍家(签署): 张晓明(签署): 班武(签署):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