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2: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有关规定,华侨城A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日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