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00:3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 渝开发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于2005年11月18日收到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渝国资产[2005]189号),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按照《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作出的特别承诺,于2005年11月18日将对价安排资金共计1.0226亿元(包括为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垫付的资金)足额划至渝开发账户。 本公司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该笔对价安排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查验,同时出具了《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资金的专项说明》(重天健函[2005]30号),对该笔对价安排资金的用途进行了专项说明。主要内容如下:根据我们的查验,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非流通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及其为其他非流通股东代垫的对价资金10,226万元。该资金于2005年11月18日缴存于公司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资金将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为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公司将以该次增加的部分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转增股份。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5年10月19日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的议案》。该议案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进行审议并表决,且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及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重庆市国资委(渝国资产[2005]189号) 2、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支付现金银行凭证 3、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重天健函[2005]30号)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