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渝钛业: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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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9日 00:1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成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股份107373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36%。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0 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同意吴家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07373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 社会公众股东表决情况:无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宏业腾飞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刘正瑞、刘振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意见》及《治理准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湖南宏业腾飞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