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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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7日 00:38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资讯 行情 论坛)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16日收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都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君都所认为,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78号令)第六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广州市国资委授权轻工工贸发起广州浪奇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参与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投票权的授权合法、有效。轻工工贸尚须在本次广州浪奇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日前完成广州浪奇135,163,877股国有股权行政划入的过户登记手续。 因此,轻工工贸将有权参与本公司于2005年12月1日举行的广州浪奇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投票权。轻工工贸将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前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否则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推迟实施。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