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 科 A: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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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1:07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002、126002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转2 公告编号:〈万〉2005-04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持有本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股份),于2005年11月10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398号),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