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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胶:关于股东股权过户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14:20 深圳证券交易所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1月9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5374.20万股国有法人股权(占总股本的35.43%)转让给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公告本公司已于2003年12月31日、2005年2月4日、7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本次股权过户后,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806.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4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股;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10.21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8.5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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