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昆百大: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0:25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 ST昆百大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于2005年11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召开昆百大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5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整个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昆百大竞拍工行抵贷物的相关议案》 2002年12月21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屏支行)签署的《以物抵贷协议》,即以经评估确认的新纪元广场B座8-17层写字楼、C座1-11层以及博园世家、晨曦街洋房、国际花园相关资产抵偿工行的贷款。其中新纪元广场B座8-17层写字楼、C座1-11层实际抵偿17,525万元等额贷款。《以物抵贷协议》签署后,上述抵贷物仍为昆百大在使用,作为昆百大集团公司、房地产公司、酒店的办公场所,商场也为昆百大在用。为此,根据《关于代售、代管抵贷物及支付租金的计划和承诺》,即以物抵贷后昆百大代管以上抵贷物,在抵贷物尚未处置前,昆百大每年向工行支付600万元的租金。 2005年10月28日,工行南屏支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对新纪元广场B座8-17层、C座1-11层房产进行拍卖。为确保昆百大办公地点、经营结构不发生变化,昆百大拟购回上述抵贷物,并进行整体项目规划、运作。根据昆明星迪嘉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确认书,通过公开竞价,本公司以12,100万元的价格竞得该标的。 该议案尚须报经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1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