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科技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暨调整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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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8: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银河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0月31日刊登公告以来,为了广泛地听取股东意见,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现根据协商结果,经公司股东提议,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数量调整情况
原方案中: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转增所获股份中的3.03股转让予流通股股东,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以对价股份支付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数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在实施本改革方案后将成为16.21股,其中增加的3.5股为流通股股东应得的转增股份,2.71股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上述对价水平相当于送股模型下,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股股份的对价。 现修改为: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8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每10股转增所获股份中的3.25股转让予流通股股东,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以转增后、对价股份支付前流通股股东所持股数为基数计算,上述对价水平相当于送股模型下,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2.108股的对价。 (二)增加了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的特别承诺 1、在银河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只有银河科技的股票价格不低于5元/股(当银河科技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增资扩股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价格做出相应的调整)时,才能通过深交所挂牌出售所持的银河科技股份,银河集团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银河集团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在银河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后,2005-2007年度每年均提出将银河科技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0%用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上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