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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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1:03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1、自2005年10月31日,广州浪奇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并根据沟通情况与非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协商。根据沟通和协商的结果,公司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由董事会发布公告。本次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总股本将减少为172,581,794股。公司每股净资产将由改革前的1.74元增加到改革后的2.31元(按照2005年9月30日净资产计算),公司每股收益将由改革前的0.021元增加到改革后的0.028元(按照2005年三季度净利润计算),公司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 3、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修订。 4、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金建忠 吴裕康 李峻峰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