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独立董事关于房屋转让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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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00:50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房屋转让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房屋给温岭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资产转让合同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房屋给温岭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促进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结构得以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强化内部资源的配置和稳步健康发展,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及产生同业竞争。 本人同意该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童本立 张旭 俞邦飞 张敬钤 柯桂苑 张国华 2005年9月23日于浙江省温岭市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