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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000150)关联交易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8:08 证券时报

光电股份(000150)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5年上半年,为了合理和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定点采购,集中采购,降低成本,
保质保量,保证及时到货,利用关联公司的IT销售渠道开拓市场,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天桥”)、深圳市北大青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青鸟”)、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华光”)发生购销商品的关联交易。

  青鸟天桥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青鸟华光为青鸟天桥的控股子公司,深圳青鸟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由于上述交易为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对2005年下半年的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青鸟天桥成立于1984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徐祗祥,注册资本为30443.2315万元,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57),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机电产品、机房设备、环保设备、电子产品及公司开发后的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互联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

  2、深圳青鸟成立于1999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李立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无线电通讯设备的生产、销售、维修与组网业务;楼宇智能技术开发、综合布线。 

  3、青鸟华光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76),法定代表人为周燕军,注册资本为25321.6万元,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广电产品、电子出版系统、新闻综合处理系统、电子印花分色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电子工程施工、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施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005年上半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用”)向青鸟天桥及其下属公司购买计算机软硬件等产品296.95万元,提供技术服务2.58万元;

  2、2005年上半年,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环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环宇”)向深圳青鸟采购辅料等产品301.83万元,销售网络布线等产品289.76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青鸟光电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桑夏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光电”)向深圳青鸟销售手机摄像头等产品1.78万元;本公司向深圳青鸟购买投影机等产品150万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鸟光电原计划与青鸟华光开展数字产品的合作,2005年5月26日,青鸟光电支付到青鸟华光400万元,用于购买相关产品,后因项目发生变化,该400万元已于2005年6月29日退回至青鸟光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广州商用与青鸟天桥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①交易标的:计算机软硬件等产品;

  ②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

  ③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

  ④价款支付:转账;

  ⑤争议的解决: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公司、深圳中环宇、青鸟光电与深圳青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①交易标的:综合网络布线、辅料、手机摄像头、投影机等产品;

  ②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

  ③质量要求:供方凭需方提供物料的品质、规格清单提供货物,必须符合订购方的物料检验规范;

  ④付款方式:供方可分批交货,需方向供方相应金额付款;

  ⑤争议的解决: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3、青鸟光电与青鸟华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①交易标的:数字产品及相关配件;

  ②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 

  ③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

  ④价款支付:转账

  ⑤争议的解决: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合理和充分利用资源,实现定点采购,集中采购,降低成本,保质保量,保证及时到货,利用关联公司的IT销售渠道开拓市场,满足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以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协商确定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及非关联股东产生不良影响。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已于2005年5月27日披露了关联企业北京华熙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拆借本公司2200万元资金事宜(详见本公司2005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其他情况的公告》),因财务统计疏忽,漏计400万元,因此北京华熙盛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向本公司拆借资金金额应为2600万元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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