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圣方(000620)公布重大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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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0:36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 ST圣方(资讯 行情 论坛)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我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2002)西证执安第043号限期履行通知书。通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商业银行钟楼支行偿还借款(贷款本金2650万元,利息748.27327万元),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拟定还款计划。否则,本院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我公司与西安圣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对西安青华专修学院向西安市商业银行钟楼支行贷款2650万元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本案基本情况 西安青华专修学院(以下简称青华学院)与西安市商业银行钟楼支行(以下简称钟楼支行)于2001年6月6日签订了西商银(钟)借字[2001]040号借款合同,由钟楼支行向青华学院借款2650万元,期限自2001年6月6日至2004年6月6日,借款利率:月息6.435‰按季结算,双方约定:借款人在2002年6月6日前归还贷款本金壹佰万元;之后于2003年6月6日前归还贷款本金叁佰万元。如借款人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约定,贷款人(银行)可以提前终止履行如同,收回贷款本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我公司与西安圣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钟楼支行于2001年6月6日签订西商银(钟)保字[2001]040号保证合同,对此笔借款提供担保,期限自2001年6月6日至2004年6月6日。截止2005年5月31日,尚欠钟楼支行贷款本金2650万元、利息748.27327万元,借款人青华学院与西安圣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未能偿还借款。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西安中院2002年5月8日(2002)西证执字第043号执行通知书。因青华学院、西安数码及我公司均未履行还款义务,钟楼支行申请强制执行:1、青华学院偿还钟楼支行借款本息2650万元人民币,并交纳案件执行费2953500元。2、西安数码及我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西安中院2002年12月3日(2002)西证执字第043-1号民事裁定书。因青华学院、西安数码及我公司目前无可供执行财务,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 西安中院2005年7月14日(2002)西证执安第043号限期履行通知书:截止2005年5月31日,尚欠钟楼支行贷款本金2650万元、利息748.27327万元,借款人青华学院与西安圣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未能偿还借款,你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商业银行钟楼支行偿还借款,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拟定还款计划。否则,本院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四、目前公司无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视执行结果而定。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