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际(000881)重大合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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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9:32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4年在赤道几内亚共和国承建完工的赤道几内亚社会住宅项目,其质量得到赤道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认可。经友好协商,公司与赤道几内亚共和国政府陆续签定了《马拉博社会住宅6栋、巴塔市社会住宅4栋建筑工程合同》、《马拉博1栋行政办公
上述四份合同的主要条款及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上述四份工程承包合同总额为6,970,856.00万西非法郎(约10,626.30万欧元、约106,263.00万人民币); (1)《马拉博社会住宅6栋、巴塔市社会住宅4栋建筑工程合同》合同额为4,836,640万西非法郎(约7,372.93万欧元、约73,729.30万人民币); (2)《马拉博1栋行政办公楼建筑工程合同》合同额为300,000万西非法郎(约457.32万欧元、约4,573.20万人民币); (3)《马拉博4栋行政办公楼建筑工程合同》合同额为852,600万西非法郎(约1,299.70万欧元、约12,997.00万人民币); (4)《赤道几内亚国家石油公司大楼的总承包合同》合同额为1,496.37万欧元(约14,963.70万人民币)。 西非法郎与欧元汇率为656:1,基本属于固定汇率。 2、工期及开工日期: (1)《马拉博社会住宅6栋、巴塔市社会住宅4栋建筑工程合同》工期为40个月,起始日期为公司收到工程预付款和接到开工令; (2)《马拉博1栋行政办公楼建筑工程合同》工期为18个月,起始日期为公司收到工程预付款和接到开工令; (3)《马拉博4栋行政办公楼建筑工程合同》工期为20个月,起始日期为公司收到工程预付款和接到开工令; (4)《赤道几内亚国家石油公司大楼的总承包合同》工期为23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时间为5个月,实际施工时间为18个月。 3、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支付给公司。 4、预付款 (1)公司有权获得额度不超过工程总价款40%的预付款; (2)公司出具与预付款等额或高于预付款的银行保函后,赤道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和赤道几内亚国家石油公司方可支付相应的预付款。 5、中国相关银行已对上述项目出具了银行保函。 6、双方约定,公司收到工程预付款之前暂不对外披露。 7、2005年7月18日,公司已收到赤道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和赤道几内亚国家石油公司支付的2,395,712.00万西非法郎(约3,652万欧元)工程预付款(相当于合同额的34.37%)。 由于上述合同已正式生效,赤道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同意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预计上述项目的实施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将对上述项目进展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5年7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