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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9:30 证券时报

海特高新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分别于2005年7月1日、2005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关于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告第二次催告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资讯 行情 论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5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2005 年8月1日

  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2005年8月1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7月25日9:30—2005年8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20日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南延线高新孵化园3号楼大会议室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 、催告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本次股东大会催告通知,三次催告时间分别为7月18日、7月21日、7月25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5年7月20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9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7月21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当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

  1、《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具体程序见《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 、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32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证监发[2005]32号文”)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证监发[2005]32号文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证监发[2005]32号文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王存浩先生、陈光礻禹 先生、刘亚芸女士和周德镇先生一致同意刘亚芸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 、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需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号楼三楼证券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1440

  联系传真:028-85158567

  联系人:郑德华,居平

  3 、登记时间:2005年7月25日—7月29日8:00 —11:30,14:00 —17:00,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请祥见2005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咨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2005-028《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程序

  1 、征集对象:截止2005年7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 、征集时间:2005年7月21日至2005年7月29日(每日9:00—17:00)。

  3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独立董事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 、征集程序和步骤:请祥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六、其它事项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 【       】出席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本人(或本单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附注1)

  2、本人(或本单位)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附注1)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身份证号码(附注2):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附注3):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附注4):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 、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 、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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