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000712)200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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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0:19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5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5年6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公司董事会现将就2004年度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以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152,311,5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5元),共计分配7,615,576.20元,尚余75,259,695.0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4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7月28日; 2、除息日:2005年7月2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7月2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5年7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锦龙股份股东。 四、实施办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2005年7月29日通过其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法人股股东及高管持有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秘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 咨询联系人:王子刚 温尚辉 咨询电话:0763-3369393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