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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富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9: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鑫富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议案。

  (一)关于对价内容的修订

  现修订为:

  (1)非流通股股东为了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作为对价,向公司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877.5万股公司股票。

  (2)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公司股票由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分享,其中每位流通股股东分别按其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流通股股票数量的45%获付公司股票(即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4.5股公司股票)。获付不足1股的余股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规定的方法处理。

  (3)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公司股票由非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支付。

  (4)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①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本次改革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③申光贸易特别承诺:其现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在任何价位均不上市交易;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若公司股票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未能达到或超过22元/股,即使在前述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也不上市交易。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承诺的公司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的修订

  (三)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重要时间提示的修订现修订为: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召开日:6月26日。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公告日:6月28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6月29日。

  4、股权登记日:7月19日。

  5、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召开日:7月19日。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公告日:7月20日。

  7、公司股票停牌: 7月20日至8月5日。

  8、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时间:7月21日至29日。

  9、股东大会三次催告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三次催告日期:7月21日、22日和25日。

  10、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8月1日至5日。

  11、现场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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