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的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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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9: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7月18日吉电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告知公司: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7月18日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签署了《关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产权转让协议》。根据该转让协议,省国资委将能交总公司经划转后的剩余出资者权益,包括能交总公司持有公司118,005,000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中电投集团公司。本次转让后,中电投集团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18,0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提示投资者,此次股权转让事宜尚需获得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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