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意压缩: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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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00:51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7月1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符念平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165,425,7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4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10人、代表股份57,913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增加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65,425,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7,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 《关于与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06,145,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64.17%;反对59,2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35.83%;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7,913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