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关于社会法人股股权质押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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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00:24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社会法人股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董事会接到社会法人股股东合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809.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65%)全部质押给河北省电力公司社会保险中心,冻结期自2005年6月22日始。在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