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大明:200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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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 00: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5年5月24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布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40276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2.7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与红利发放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7月20日 除息日为2005年7月21日 红利发放日为2005年7月2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5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5年7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非流通股股东及高管持股股息由公司财务部直接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228号大明大厦511室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李玉勤、董军峰 咨询电话:0546-8556533 咨询传真:0546-8556533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