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股份独董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修改方案之独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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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本)及《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修改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修改方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认真听取投资者意见基础上,公司实际控制权股东蔡开坚、关联人蔡冰及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出于更充分的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的目的,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 对此,我们认为: 1、实际控制权股东做出的三年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通过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出售股票价格不低于12.99元的承诺,充分体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修改后的方案更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同意修改方案。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余明阳、刘宁元、范富尧 2005年7月8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