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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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0:30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中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获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杰圣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绅士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嘉隆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公司与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6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的、上述六家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共计218,573,040股转让给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本公司2004年经审计的相应净资产值溢价1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218,573,0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76%,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尚须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25亿元人民币,2004年营业额2.5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大连市民主广场3号,法定代表人:吴岩,经营范围:机械加工制造;实业投资和经营;仓储运输业务;旅游信息、经济信息咨询;房屋租赁;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除外);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以及上述商品的内销贸易。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大连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秦安昌,因此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秦安昌。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七月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