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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董事会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00:42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7月4日《关于同意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江铃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5]47号)批复本公司持股50%的江西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控股)以下事项:

  一、对江铃控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二、同意豁免江铃控股因本次增资扩股持有35,417.60万股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41.0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收购报告书全文请见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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