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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9: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苏宁电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通过了《苏宁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为:

  1.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

得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

  2.除《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32号)中要求非流通股股东必须做出的承诺和履行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外,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张近东和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如下:

  (1)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所持公司股份;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之间,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出售苏宁电器的股份,则各自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50元(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若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二日收盘价格低于每股人民币25.80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则张近东和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上增持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增持数量合计不超过500万股,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具体方案及非流通股股东的其他承诺详见《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和《关于增持苏宁电器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的计划》。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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