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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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00:20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英力特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相对控股公司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3600万元,担保期限2005年6月30日至2011年4月3日。该项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经公司2005年6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金额为13600万元,占公司200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27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继生 经营范围:自备电力生产销售、化工生产销售、化工设备制造修理、国内贸易。 截至2004年12月31日,西部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54亿元,净资产2.79亿元。 西部公司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18)分别按40%、30%、30%比例共同投资建设,本公司相对控股。西部公司财务报表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西部公司年产12万吨PVC和年产10万吨烧碱项目于2005年6月16日一次开车成功,为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具备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经营信息,担保风险较小。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担保。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董事会决议; 2、 西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