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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岭南: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0:2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五次于2005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5年6月17日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李进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达法定人数,董事郑耀明授权董事郭勇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调整产业结构、做实做强铅锌主业的战略部署,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李进明、钟金松、何一平、刘协广回避表决)。

  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粤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铝门窗、铝合金制品和玻璃幕墙安装工程等。

  董事会同意公司转让所持金粤公司20%的股权,受让方为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5年4月30日金粤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7,375.35万元。本次转让所持金粤公司20%股权的协议价格为人民币1,475.07万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金粤公司的股权由37.9%变更为17.9%。

  详情见公司董事会关于转让金粤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下属广东韶关中金岭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企业广东韶关中金岭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该公司成立后一直未正式开展经营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该公司,相关债权债务及其他责任由公司承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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