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发展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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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9:2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续聘福州闽都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 7、同意吴为棋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增补徐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审议通过公司投资8800万元受让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海天骄房地产公司54%的股权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建亿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福建阳光电力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章程》的议案。 11、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含9000万元)的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和抵押等事项。 12、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