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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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11: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海特高新(资讯 行情 论坛)非流通股股东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向,经保荐机构推荐,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 公司股票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直至公司董事会相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公告的次一交易日复牌。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经充分协商,承诺采取零回购并注销部分非流通股(即缩股) 的方式,以使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公司董事会将在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兼顾各方利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28-85131440 传真:028-85158567 电子邮件地址:htgx@schtgx.com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