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000063)董事会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05:4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香港注册地址的改变事项需要在香港的指定报刊进行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五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之规定,本公司于其他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进行公告。
自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一)起,中兴通讯(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将迁至香港中环毕打街11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8楼。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21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