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000608)关于更正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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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2月26日披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其中郑拴虎先生、饶戈平先生在对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时填写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1、郑拴虎先生现任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非国家机关,也非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郑拴虎先生不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2、饶戈平先生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国家机关,也非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因此,饶戈平先生不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更正后的声明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5年3月3日 附件: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郑拴虎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本人郑拴虎(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郑拴虎 日期:2005年2月25日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饶戈平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本人饶戈平(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饶戈平 日期:2005年2月25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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