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速(000429、200429)重要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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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5: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现收到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交财[2005]35号),广东省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拟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具体方案如下:
一、高速公路 以目前广东省收费车型分类中的第三、四类车收费系数的算术平均数为基准数,对四、五类车的收费系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四、五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基准数的1.2倍和1.4倍(若四、五类车的收费系数已低于基准数的1.2倍和1.4倍则不调整;若高于基准数的1.2和1.4倍,但高出部分不足0.5,则最少降低0.5)。 本公司参、控股的高速公路广佛高速公路、佛开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粤肇高速公路、茂湛高速公路原一至五类车的收费系数为1、1.5、2、3、4,根据上述方案调整后的收费系数为1、1.5、2、3、3.5,即一至四类车的收费标准不变,五类车收费标准下调12.5%;京珠高速公路广珠东段原收费原一至五类车的收费系数为1、2、3、4、5,根据上述方案调整后的收费系数为1、2、3、4、4.5,即一至四类车的收费标准不变,五类车收费标准下调10%;深圳惠盐高速公路由于收费标准是按次收费,其收费标准的调整将由广东省物价局另行通知。 二、普通公路 普通收费公路收费站(含实行年票制区的年、次票收费标准)五类车的收费标准若低于或等于四类车收费标准的1.4倍的,不再调整;高于1.4倍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如调整后低于或等于1.4倍的,按1.4倍收取。 本公司控股的九江大桥四、五类车的原收费标准为20元/次、30元/次,根据上述方案调整后的五类车收费标准为28元/次,即五类车收费标准下调6.67%;本公司参股的粤肇一级公路四、五类车的原收费标准为20元/次、30元/次,根据上述方案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28元/次,即五类车收费标准下调6.67%。 本次收费标准调整的实施时间尚未最后确定,一获通知,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 本公司所参股、控股的高速公路通行的五类车车流量约占各条高速公路车流量总量的5%,通行费收入约占各条高速公路总收入的10%左右。公司初步测算,下调五类车的收费标准将使公司的通行费收入减少1%-2%左右,但考虑车流量每年自然增长因素,以及收费标准的下降将对车流量产生诱增的影响,本次收费标准的下调对公司的整体盈利将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三月二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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