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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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 06:1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05年1月25日?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本公司200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83,940,164.4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768,367.59元,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276,836.76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8,276,836.76元、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8,276,836.76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9,972,539.80元,减去本年度实施分配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派发现金股利41,018,88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891,517.11元,本年度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62,451,039.02元。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41,263,040.00元;每10股送2股(含税),共计送红股48,832,000股;同时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股本数为24,416,000股。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见公告附件)。 5、《关于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成立安泰科技空港产业园分公司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修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坏帐准备金计提政策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地控制经营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控制和催收,以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收益质量,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变更如下: 1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05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参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28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增加“(八)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原(八)修改为(九)。 二、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增加以下条款(原第四十四条修改为第四十六条,以下各条顺延): 第四十四条公司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制度,发生下列事项,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1、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3、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4、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5、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第四十五条公司建立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由公司董事会决议是否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但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十四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网络投票的,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4】96号)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增加以下条款(原第五章第一节第九十二条修改为第九十五条,以下各条顺延): 第九十四条公司公告股东大会决议时,应当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四、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原第一百二十九条增加“(十八)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原(十八)修改为(十九)。 五、原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节增加以下条款(原第八章第一节第一百九十八条修改为第二百零二条,以下各条顺延):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证券代码:000969证券简称:安泰科技编号:2005-00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1月26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毛素英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坏帐准备金计提政策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1月28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