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恒A(000031)国有股权转让的独立董事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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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09:07 证券时报 | |||||||||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中粮集团通过收购本公司的国有股权,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如收购方能执行收购协议的规定,信守承诺,公司则可依托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优势,加快主营业务的发
独立董事签名: 郑学定 黄振辉 张鸿雁 200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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