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化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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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09:04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太原煤气化(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 ,代表股份266,376,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0%,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45,190,000股;流通股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1,186,834股。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办法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经营太原城市煤气工程气源厂部分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27,036,834股,同意27,036,8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5,850,000股,同意5,85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流通股有效表决股份21,186,834股,同意21,186,834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姚毅明同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 同意266,376,83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非流通股有效表决权数245,190,000票,同意245,190,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流通股有效表决权数21,186,834票,同意21,186,83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樊剑同志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 同意266,376,83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非流通股有效表决权数245,190,000票,同意245,190,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流通股有效表决权数21,186,834票,同意21,186,83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于2004年1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马艳梅、王华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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