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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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09:00 证券时报 | ||||||||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联控股(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5年1月12日上午在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名,代表股份 180,520,8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16%;其中非流通股东1名,代表股份180,476,835股;流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44,000股。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48%股权的方案》。 同意本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司登公司”)48%的股权,其中:以152,976,871.60元向浙江三弘国际羽毛有限公司转让35%的股权,以34,966,142.08元向济南嘉华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转让8%的股权,以21,853,838.80元向江苏康博实业有限公司转让5%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款总计209,796,852.48元,由股权受让方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支付。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价格是以波司登公司截至2004年5月31日经审计的股东权益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波司登公司的股权。 本次资产出售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行为,出售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出具了“证监公司字(2004)105号文”《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方案的意见》。 本次出售资产方案在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出售资产方案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等等。 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资产出售更详尽情况,可查阅2004年12月1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本议案表决结果: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80,520,835股,同意180,520,8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其中: 非流通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80,476,835股,同意180,476,835股,占出席非流通股东代表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 流通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44,000股,同意44,0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代表股份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麻云燕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监会《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方案的意见》; 4、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署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