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托普(000583)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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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 08:43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证券代码:000583 证券简称:ST托普 公告编号:200410060 四川托普软件(资讯 行情 论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在四川自贡科迪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科迪)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下,我公司于2003年9月8日-9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自贡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自贡分行)借款人民币13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后因我公司涉及多起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案件,工行自贡市分行为保证信贷资金安全,要求我公司提前偿还该借款,并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解除工行自贡市分行与托普软件于2003年9月8日至9月9日签订的编号为2003年gy字第0253号、2003年gy字第0256号、2003年gy字第0257号等3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前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合计1350万元;责令托普软件立即偿还工行自贡市分行到期利息19713.77元,该利息仅计算至2004年4月20日止,其余贷款到期利息按人民银行利率计算规定,计算至贷款本息还偿时止,一并偿还工行自贡市分行;责令自贡科迪承担为托普软件提供抵押担保的135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清偿责任。 详情请见2004年6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情况 我公司于2004年10月20日收到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2004)自民二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2004年9月16日,经过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此案判决如下: 1、 解除原告工行自贡分行与被告托普软件在2003年9月签订的三份借款合同; 2、 被告托普软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行自贡分行借款本金1350万元及利息; 3、 如被告托普软件未按期履行该债务,由被告科迪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工行自贡分行在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4、 本次诉讼费76000元,由被告托普软件负担。 三、备查文件 1、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 (2004)自民二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 2、本公司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0406032); 3、与本次诉讼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