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8日08:45 综合

  来源:人民日报

  近期,万科成为资本市场的热点话题。在这一事件中,大股东之间、大股东和管理层之间你来我往,一举一动都备受注目。然而,实际掌握着大部分股权的中小股东群体,却显得有些默默无闻。有人认为,“‘神仙打架’,中小股东目前缺乏有效的程序参与决策、保护自己,如果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只能卖出股票”。面对类似情况,小股东是不是只能做旁观者、用脚投票?在跌宕起伏的热闹剧情背后,小股东群体的利益如何得到有效保护,更应当引起关注和思考。

  长期以来,“资本多数决”是公司治理遵循的一般原则。按照这个原则,谁的股票多,谁的话语权就大,体现的是同股同权、股份平等。这个制度安排有其合理性,但并非尽善尽美。小股东手上的股票虽然少,但不能因此就认为其权益无足轻重,可以像“鱼腩”一样任人摆布。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作为股东的地位是平等的,合法权益受到尊重保护的程度也应当是同等的。如果因为各自股票数量的差异,出现大鱼吃小鱼、弱肉强食的现象,显然有损市场公平公正。

  现实中,A股市场很多上市公司因为是“一股独大”,经常出现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重大决策中,不尊重中小投资者意见,不重视他们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即使是那些并非“一股独大”的公司,虽然大股东持股数量不多,但由于中小股东人数众多、持股分散,同样也无法有效表达自己的意见。更有甚者,一些大股东为了一己私利,置公司整体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于不顾,从事有利于自己的不正当交易,通过各种“地下隧道”,把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占为己有。

  如何有效保护“股微言轻”的小股东,是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难题。在A股市场,由于个人投资者数量庞大,这个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过去,用脚投票是很多“小散”的无奈选择,“惹不起总还躲得起”。但这毕竟只是消极的自我保护,被侵犯的合法利益没有得到弥补,违法违规者也没有受到应有惩戒。随着监管力度加强,很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处罚。然而,监管执法的覆盖面毕竟有限,执法成本也相对较高。要从根本上保障小投资者的利益,固然要有强有力的外部保护,而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也同样重要。其中的关键一环,是提高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健全上市公司股东投票和表决机制。只有如此,小股东在利益遭到侵害时,才能不只是用脚投票,而是能够用手投票,大声说“不”,以自身的力量阻止侵害行为发生。

  要让小股东说话管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积极性不高,这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维权意识不足,而是大家觉得投了没用,改变不了结果。近年来,分类表决、关联股东回避、累积投票权等新制度相继实施,小股东的声音越来越大,参与积极性也越来越高。仅今年以来,就出现了10多起中小股东否决股东大会议案的例子。可见,股东投票方式、表决结果效力直接影响中小投资者行使参与权的积极性。未来还需进一步完善表决机制,让小股东参与更方便,发出的声音更响亮。

  要让小股东维权有门。有了话语权,只是保护自己的第一步,维权通道是否畅通也很重要。最近,一家上市公司大股东5年前许下的承诺即将到期,又提出延期3年履行承诺。这一议案虽然在股东大会上遭到否决,却也改变不了大股东未能按期履诺的结果。对于类似纠纷,应当建立什么样的解决机制?怎么让民事赔偿诉讼变得不再难?如何给孤立无援的小股东更多支持和依靠?完善这些方面的相关制度,才能够编织起一张真正有效的“保护网”,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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