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释放支持行业发展态度。4月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核心变化:1、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数),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2、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3、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4、对净资本、风险资本计算规则优化,净资本分为核心净资本、附属净资本,金融资产风险调整统一纳入到风险计算。5、完善单一业务风险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
指标下降一半标准,提高行业理论杠杆上限,将逐步为行业释放空间。设定资本杠杆率为不低于8%,即总资产/核心净资本≤12.5倍,且实际运用中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指标比原有下降一半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理论杠杆空间,但考虑到新的风险计提标准和当前市场对加杠杆的需求水平,预计行业杠杆水平未来是稳步释放的过程。
调整资本、风险资本计算规则,从实际层面防范系统风险,对行业提出更高风险监管要求。明确净资本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附属净资本规模不得超过核心净资本规模;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过程,不再对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产品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新的风险计提规则从更全面、更系统角度设定风险计提,利于防范系统风险带来的较大冲击,对于券商当前风险计提有重大调整,对证券公司风险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
监管新规奠定制度基础,利于证券行业完善健康稳健的风险体系。监管指标更倾向于证券行业实际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新挑战,新的监管指标利于行业在新发展周期下健康发展。未来5-10年证券行业仍然处于创新发展的大周期,行业向上趋势不变,新的风险监管更利于在新形势下行业的良性发展。
投资逻辑:在新的发展环境下,证券行业的发展进入分化发展新格局,新的监管指标对券商的风险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资本实力强、风控控制突出的优秀券商未来将是行业的佼佼者。继续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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