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经济评论员 陈元元

  梳理近期证监会[微博]的动作不难发现,查处操纵股价、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等,几乎成了常态。往前追溯,近两个月来,几乎每周都有在证监会上榜被处罚的案例。    

  【元股时代】在去杠杆如火如荼、市场异常波动的过去三个多月中,人们注意不到的角落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却暗流涌动。

  上周五,证监会对12宗操纵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创出今年新高。这12宗案件包括几类,即:3宗涉嫌操纵ETF案件,2宗涉嫌利用融券机制操纵价格案,1宗境外企业涉嫌操纵B基金价格案,1宗涉嫌特定时间段操纵价格案,5宗涉嫌采取混合方式操纵股票价格案。涉嫌操纵特力A西部证券国元证券吉林敖东万福生科等27只股票价格。

  其中,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证监会没收吴某乐的违法所得1.735亿元,并处以5.2亿元罚款,没收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1.474亿元,并处以4.422亿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罚单金额累计高达12.837亿元。

  妖股特力A,自7月9日起的106天内,股价暴涨将近7倍。

  梳理近期证监会动作不难发现,查处操纵股价、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等,几乎成了常态。往前追溯,近两个月来,几乎每周都有在证监会上榜被处罚的案例。

  操纵股价是指,某些股票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盈利,通过控制其他投资者具有参考意义的股票投资信息,控制未来股票价格走势的行为。操纵股价不一定是机构,也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大股东、隐形股东、个人等,只要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他投资者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均属操纵股价。

  其实操纵股价、内幕交易不是这个阶段才有,几乎在资本市场诞生之初就像胎记一样与之相随,海内外无异,为何屡禁不止,无它,利益驱动。

  尤其是中国的A股市场,长线价值投资几乎是个伪命题,在牛短熊长的市场常态下,题材炒做、市场投机、讲故事吹泡泡几乎是市场主流,这种大环境之下,资金往往喜欢放大一个或者几个利好,不断造势,推高股价,有些上市公司甚至也参与其中,释放消息。等散户稀里糊涂接手时,获利资金已经出逃。

  其实这些违规行为并不能穷尽,并且会随着市场的发展,其相应的违法手段也在进步,只能是监管部门步步紧逼,把违法行为控制在最少,增大其违法代价,才能保证市场的相对公平。

  内幕交易在欧洲和美国通常面临重刑和高额罚金,稍加查询近期案例不难发现,英国交易员因操纵Libor获刑14年,前东家或罚15亿美元;华尔街史上最大内幕交易案主角被判监禁11年;而制造了2010年美股闪崩的“魔鬼交易员”面临最高监禁380年……

  与海外市场的严格追查和重罚相比,我们对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的处罚往往偏轻,而且追查得也并不严格,在这些已经上榜的背后,应该还有很多游离在监管视线之外的行为没有被追究。

  其实在电脑记录交易和大数据追踪之下,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的追查已经有了比较便捷的手段,呼吁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的追查,重罚之外,辅以重刑,还市场一个公平的交易环境。

  同在上周五,还有一个重要消息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件,法院支持了18名投资者共计66万余元的赔偿。这也是普通投资者索赔成功的一个重大进步,意味着除了监管部门之外,在内幕交易中处于弱势、承担损失的广大投资者,未来也可以监督内幕交易,虽然步伐微小,但毕竟是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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