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人士 曹中铭
引导上市公司分红,将分红总额与融资额挂钩不失为一好方法。比如规定上市公司累计分红总额必须达到此前融资额的50%。
日前上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引》为了“鼓励”分红,对于高分红(不低于50%)且红利收益率高(红利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1年期存款利率)的公司,交易所在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支持或“绿色通道”待遇,并在相关评奖或考核时予以优先考虑。
其实,不低于50%的高分红以及红利收益率高,并不意味着投资者就获得了高回报与实实在在的回报,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一家每股净资产值为1元的上市公司,某年度实现每股收益0.10元,向投资者实施每股0.05元的分红。显然,无论是“高分红”还是“红利收益率”都符合条件,然而投资者得到的回报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且,将不具备真正意义的分红考核指标与再融资、资产重组等挂钩,实际上是为上市公司的“圈钱”制造了“绿色通道”。既然有了如此的“绿色通道”,某些上市公司的“圈钱”将变得更加容易,就算是在分红时“破点财”,也必然会在今后的再融资中全部“捞”回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指引》虽然意在引导上市公司的分红,但却无形中变成了误导。显然,这并不是上交所的初衷。
就像A股市场流行投机文化一样,上市公司在回报股东时亦流行“铁公鸡”文化,监管部门为了让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为了让“铁公鸡”自愿“下蛋”,制定的条条框框并不少,但效果难如人意。这也是为什么自股市诞生至去年的21年间,上市公司融资4.3万亿元而分红只有1.8万亿元的根本原因之一。事实上,由于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绝大部分的股份,中小投资者获得的分红不过区区0.54万亿元,而且其还得奉上红利税。
引导上市公司分红,将分红总额与融资额挂钩不失为一好方法。比如,规定上市公司累计分红总额必须达到此前融资额的50%才具备再融资的资格,再融资完成后实行“新老划断”。如果此后欲再“圈钱”,以上次再融资后累计分红总额与上次再融资的占比达到或超过50%作为门槛,不断循环。如此,像银行股的“圈钱”频率必然会下降,能够跨越门槛的公司不会太多,市场资金面上的压力同样会减轻,而投资者的回报亦有了保证。
|
|
|